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地球科学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与监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贵文
副组长:牛花朋
成 员:姜福杰、刘钰铭、王茹、陈冬霞、罗情勇、孙海涛、余一欣、李庆、周勇
2.材料审查小组
按一级学科成立材料审查工作小组,材料审查小组由学科负责人和博士生导师组成,成员不少于3人,负责对考生进行材料审查。
3.复试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牛花朋
成员:芦鸿娟、闫思彤、全体复试小组秘书
4.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姜福杰
成员:刘钰铭、王茹、刘小平、孙海涛、周勇
5.按一级学科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由学科负责人担任组长,博士生导师为成员,每组设秘书1人。
二、复试细则的公布时间、方式
公布时间:2024年4月25日
公布网址:http://www.cup.edu.cn/geosci/
公布位置:地球科学学院主页-通知公告
三、指标分配、复试比例、英语考试分数线、申请材料审查
1.学院按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根据学校指标分配办法分配各学科的招生指标;本博一体化、硕博连读生占当年的招生计划指标,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学习方式 |
专业名称 |
计划总指标 |
计划指标类型及数量 |
普通指标 |
科研经费指标 |
特殊类型指标 |
基础指标 |
学科发展指标[1] |
学科发展指标[2] |
科研博士 |
克拉玛依校区 |
少数民族骨干 |
虚拟研究院 |
全日制学术型 |
地质学 |
56 |
28 |
8 |
14(含双碳1个、海南研究院2个、国际产学研联合培养2个) |
5(含勘探院联合培养4个) |
1 |
- |
-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 |
- |
- |
全日制工程博士 |
地质工程 |
9 |
5 |
2 |
1 |
- |
1 |
- |
- |
非全日制工程博士 |
地质工程 |
24 |
- |
- |
- |
22 |
- |
1 |
1 |
备注:
(1)以上为计划招生数据,最终拟录取人数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2)基础指标:按博导上一年度重要贡献考核分值排序进行基础指标分配,具备该类指标招生资格的博导,每人1个(含学术型博士和工程博士)。
(3)学科发展指标[1]:符合地球科学学院博士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2023年修订版)中学科发展指标相关条件的博士指标。
(4)学科发展指标[2]:供全院全日制考生竞争。
(5)学科发展指标[1]和学科发展指标[2]考生的毕业要求:①全日制学术型博士要求以第一作者发表二区论文2篇或一区论文1篇;②全日制工程博士在满足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在学期间要求以第一作者发表二区论文1篇。
2.复试比例的确定
学院原则上按招生总规模(包括“申请-考核”制与硕博连读生)20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具体要求如下:
① 硕博连读生不参加材料审查和专业笔试环节,直接进入复试;
②“申请-考核”制考生复试比例:根据材料审查结果确定。
3.英语考试分数线
参加学校统一组织外语水平测试的考生,英语考试成绩不低于40分。
4.“申请考核制”考生材料审查
材料审查小组根据申请人报考登记表、专家推荐书、在学期间学业表现、成绩单、近年来在科研领域中的科学研究论述、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奖励及荣誉等学术成果相应的证明材料,对申请人的培养潜质、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初审,依据材料初评评分记录表评分标准给出评价结果,该结果将作为考生材料审核成绩(百分制),占考生总成绩的20%,并及时公示审查结果。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材料审查结果,按实施细则规定的200%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并公示。(复试名单另行公示)
四、培养目标、培养特点(学术型和工程博士)
1.学术型博士的培养目标、培养特点
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扎实的数理和外语基础,具有坚实宽广的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等专门知识。掌握本学科的科技发展动向和学科前沿,熟悉相关学科的知识。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科技创新能力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阅读专业外文文献,并能进行口头交流。具有良好的科技写作能力。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科学作风和学术道德,具有敏锐的创新思维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具有开阔的国际化视野。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德优良,能胜任工作和学习任务。
2.工程博士的培养目标、培养特点
地质工程专业侧重于油气资源地质工程及相关领域,培养方向包括油气田勘探地质工程、油气田开发地质工程、油气勘探开发地球物理工程、地热资源勘探和开发以及相关智能工程。地质工程博士学位获得者应具有相关工程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
地质工程博士的培养,面向我国能源领域重大战略需求,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国家重大、重点工程项目为依托,致力于培养能源领域德才兼备、具有技术创新力、组织领导力、国际化视野、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综合性工程技术创新人才,为培养造就高层次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科学作风和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具有开阔的国际化视野。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德优良,能胜任工作和学习任务。
五、复试安排和纪律要求
1.复试程序方式
复试程序包括:确定复试名单、公布复试细则,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进行资格审查,分学科、分类型参加现场复试等。
复试考核方式:复试采用线下笔试与现场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考生复试通知确认及资格审核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必须在4月27日下午14:30之前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选择“博士研究生报考”栏目完成“复试确认”,上传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附件1:点击下载),并于博士笔试现场将附件1原件材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复试分组、地点安排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 下午18:00-19:00
笔试地点:南校区 第三教学楼 208教室
面试时间:2024年4月28日 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南校园 第四教学楼
面试分组名单及具体面试地点后续发布。
4.复试内容及要求
(1)笔试部分
专业笔试对进入复试阶段申请考核制考生的专业知识等进行全面考查,将根据报考专业设置考试科目。专业笔试采用开卷形式(最多可带2本参考书进入考场),考试时间1小时,满分为100分,专业笔试成绩(百分制)将占考生总成绩的10%。
(2)面试部分
面试工作小组对学生的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英语应用能力水平、心理素质、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要求考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且有广博的科学视野;对所报博士学科领域较为熟悉,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具有创新能力、开拓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综合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心理素质和综合素质。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汇报个人基本情况、硕士论文成果及博士期间的研究设想等10分钟(以PPT形式汇报);专业及英语面试20分钟。每位面试专家(不含导师)根据考核要点按百分制对申请人进行无记名打分,面试小组专家(不含导师)平均分(满分100分)与导师评分(满分100分)组成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进行折算,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70%。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安排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石油地质综合研究方法》、《储层表征与建模》。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形式为撰写相关文献报告,《石油地质综合研究方法》、《储层表征与建模》考试形式为线下笔试(闭卷考试),每门考试时间1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要求:笔试前考生需准备身份证、准考证。
6.纪律要求
(1)考生应自觉服从学院复试工作人员管理。
(2)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
(3)复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设备进入复试场所,报考专业考试(复试)未全部结束前不得将考试(复试)内容向其他考生泄漏或在网络传播。
(4)其他未尽事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确有影响考试正常秩序的按违规处理。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采取导师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2.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将不予以录取。
七、成绩权重分配及计算方式、录取原则
1.总成绩的确定
(1)面试成绩计算方式
面试成绩(百分制)=面试小组专家平均分*50%+导师评分*50%
注:面试小组专家平均分满分100分,导师评分满分100分
(2)总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12.5%+[面试成绩]*87.5%
总成绩=[归一化的材料审核成绩]*20%+[笔试成绩]*10%+[面试成绩]*70%
硕博连读生的面试成绩即为复试成绩和总成绩。
2. 录取原则
(1)博士生的录取基于“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2)按指标分配方案,不同指标类型由高分到低分,分别录取,其中:
①基础指标和学科发展指标[1],以博导为单位,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②学科发展指标[2],每位博导最多可录取1人。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7)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总分100分);
(8)无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
3.特殊说明
(1)联合培养考生须签定“联合培养拟录取告知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应于入学之前获得硕士学历或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3)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博士须在录取前将人事档案迁入我校。
八、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
学院将在复试结束后7天内公示复试成绩(经由学院官网发布,网址:http://www.cup.edu.cn/geosci/)。供学生查询,并接受监督。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在复试成绩公示后3天内通知考生本人。
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由研招办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说明
1. 如本细则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有不一致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2. 其它未尽事项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十、考生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9733074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10-8973493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973307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010-89733105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地球科学学院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