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2-2023 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实践培养环节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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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2-2023 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实践培养相关工作,根据《关于制订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中石大京研〔2019〕35 号)等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研究生教学实践是为培养研究生教学工作、应用实践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增强研究生对相关知识的系统掌握和理解,促进研究生知识、素质和能力全面提高而设立的培养环节。主讲教师对研究生担任助教要注重“培用结合”,明确教学任务,并负责对其开展辅助教学进行指导。研究生通过协助主讲教师授课以取得其教学实践培养环节学分的助教岗位,称之为研究生助教 A 类岗,区别于学工处面向全校研究生设立的教学助理和管理助理 B 类岗。
2、对于选课人数多、教学任务重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实验实践课等本科生、研究生课程,主讲教师可以申请设置研究生助教岗位。课程原则上应达到 1920 人学时数(课表学时*选课人数),且选课人数须大于 50 人。选课人数多、学时数多的课堂可申请设置多个助教岗位,但累计不得多于 3 个;同一位任课教师同一门课程的不同课堂可联合申请设置助教岗位。学生考核合格后,获得教学实践环节 1 个学分。
3、主讲教师申请设置助教岗位时,须明确岗位职责、岗位工作时间及核算依据、对拟聘助教的专业及学历层次要求等,总工作时长(含随堂听课时长)一般应控制在课表人学时数的 2 倍左右。学院根据助教岗位设置条件,综合考虑教学工作实际严格把关,报研究生院审核,由学校统一发布当年助教岗位。
4、学生根据个人培养计划及学习安排,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申请助教岗位。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后,由主讲教师确认、学院审定。原则上,研究生不得同时受聘两门及以上不同课程的助教岗位,且不能承担自己正在选修课程的助教工作。
5、助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组织研讨课、协助实验准备、收集准备教学资料、指导课程实验、上习题课、组织讨论、学业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批改实验报告、参与网络课程建设等。
二、研究生助教工作基本要求
1、须参加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承担助教工作。
2、应虚心向主讲教师学习,服从主讲教师的工作安排,熟悉相关规章制度。
3、助教期间,应随堂听课,了解教学进度和内容,认真撰写助教工作计划和小结,做好助教工作记录,不得无故缺席听课,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听课,须提前向主讲教师请假。
4、助教应系统学习过所助课程或具备所助课程教学内容的相关专业和基础知识,熟悉课程教学实践环节涉及的应用软件、实验标准、原理和实验流程等。
5、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出助教工作,确因不可抗拒力不能继续履行助教岗位职责的,应提前两周书面向主讲教师和开课学院提出解聘申请。经同意后,方可退出。
6、助教工作结束后,学生按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助教工作简况表》,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开课学院。须提交的材料包括助教工作的计划、总结和记录本(包含听课、教辅工作相关记录)等。学生考核合格后,获得教学实践环节 1 个学分。
三、考核与评优
1、助教工作结束后,主讲教师结合研究生助教工作表现,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对教学实践培养环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成绩记载与管理按《研究生课程学习、考核及成绩管理规定》执行,考核通过者同时由学校颁发教学实践培养环节合格证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次助教考核不及格:
(1)未按时参加教师发展中心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者;
(2)未提交助教计划、总结、助教工作考核表等材料;
(3)助教工作期间,存在无故缺席听课情形,或者因故缺席听课学时超课表学时 10%(含)以上;
(4)未经批准同意,随意中途退出者;
(5)助教工作被多次反映存在问题的。
2、学校每年组织开展校级“研究生优秀助教” 评选活动,考核优秀的,经学院推荐,教务处、研究生院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颁发校级“研究生优秀助教” 荣誉证书。
四、培训与管理
1、研究生教学实践环节培训由校院两级共同完成。学校主要负责研究生助教师德师风、岗位职责、教学理念与方法等方面的培训规划和实施工作。学院要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培养要求,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集中研究生助教培训。任课教师须根据课程特点对研究生助教开展全方位指导。培训与指导效果作为年度考核和下一年度助教岗位分配的重要依据。
2、学院在日常教学检查中对研究生助教工作将进行自查。学校将定期开展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学院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五、时间安排
1、请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上午8点前在OA向院办(李力)报名提交:“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审批表”(电子版-需签字)。经学院审核后报研究院,过时视为放弃报名。
2、研究生院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公布助教岗位。学生于 2022年 8 月 24 日-26 日在系统完成助教岗位申请,导师在系统完成审批、任课老师在系统完成选聘。
3、2022-2023 学年秋季学期由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助教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地球科学学院
2022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