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报账工作,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团委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规定以及《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我院特制定《地球科学学院科技创新报账管理条例》。
一、本条例适用于所有挂靠单位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的国家级、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以及校级自主申报项目。
二、所有在研的北京市级及国家级项目每月报账一次,实销实报;校级自主申报项目每个项目报账一次,报账时间为项目正式结题后,具体见学院主页学生工作科技创新版块通知。所有花费需根据立项时的预算进行使用和报销,严格控制总金额,未经科创指导老师同意不允许擅自改动预算及报账。
三、国家级、北京市级报账材料上交时间:每月第1个和第6个工作日8:30~11:00; 取款地点为地学院科技创新管理办公室(地质楼1104);取款时间: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8:00~11:00取款。如遇特殊情况,地学院科技创新管理办公室将提前在“地科科创”群内发布消息。
四、报账具体要求:
(2)项目总预算表和当月报账结算表样本见附件一。
(3)可报发票内容:根据项目预算实际开展的消费发票有:样品测试费,市内交通费,打印纸,笔,本,移动硬盘,U盘,预算中涉及到的调研火车票、车票(必须是往返的并且预算中需有差旅费方可报销火车票),住宿费(必须是调研当地的,火车票与住宿发票二者匹配方可,不可单独报销),试剂(需具体到乙醇、正己烷等),仪器(需具体到打卡器、测速仪等等)以及一切在科技创新中实际产生的费用等。另所有产生的费用均需附上情况说明,写明费用产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原因。单张发票总额应小于1000元,超过的需提前借支票。
注意:
a.报销内容中涉及到化学试剂的要提前到科技处填写单据,并附上实验室开具的验收证明,将二者一并拿好在上述规定时间和粘贴好的报销发票一并上交。
b.所有仪器均要去国资处请购,把盖章完毕的请购单一并拿好在上述规定时间和粘贴好的报销发票一并上交(大额但不需请购的要经过国资处老师同意,注明不需请购)。
c.耗材如果是项目需要,报销时必须一并上交对方单位提供的明确清单,粘贴于耗材发票之后(清单上的盖章务必和发票加盖的印章一致)
d.需报销内容中涉及到样品测试费的请一律提前到财务处借支票或者电汇。
发票格式:抬头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内容具体到详细物件(内容为办公用品、耗材的发票均不能报销),报销的发票需是近3个月开具的。印章齐全,正面不允许人为涂改。
发票粘贴:所有发票按类别分类粘贴在总单上,每张发票背面要求填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组长名字,单次报销发票少于5张的需指导老师在每张发票背面签字。发票总粘贴单上需写上项目全称、组长名字、报销总额、各类发票数量及金额,分别找指导老师和党委副书记签字。
(4)借支票及汇款:单张超过1000元的发票报销需提前借支票(发票背后需指导老师和周学智老师签字),具体流程如下。
a.与收款单位签订协议。
b.按财务要求填写借支票(电汇)单据,并由院党委副书记签字,经手人为负责报销辅导员签字。
c.由收款单位开据的发票加盖的印章必须与支票上收款方名称一致。
d.记录支票号,发票号,电汇往来号。
e.将正常报销需上交的材料和借支票单一并上交给学院负责科技创新的辅导员。
五、校级自主申报项目报账时间为项目中期检查以及正式结题后,报账需上交的材料与国家级项目一致;
本条例自2016年5月17日开始实行。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所有。
地球科学学院团委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