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科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奖惩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地球科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奖惩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评优办法》、《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奖学金管理及实施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
第二条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特成立地球科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地球科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委员会。
组长:陈冬霞 周学智
成员:费葳葳 王 天 姚梦竹 张 郢 郭 铮 邢 丹 尚春江 王子安
第三条 综合测评所有加分时间节点为当年8月31日,所有具备加分资格的条目应在上述时间之间内取得。
第二章 智育测评
第四条 各类智育加分需综合考虑与学生自身所学专业相关度,与专业学习课程相关度不大者均不实行智育奖励制度。
第五条 竞赛奖励
1)在基础学科竞赛、海洋知识竞赛、地质技能大赛、全国油气地质大赛、数学建模大赛,石油工程设计大赛、资源环境论坛等等学科竞赛中获奖,按学生手册中标准加分,不能累计同一竞赛加分,同一比赛中获得个人奖和团体奖的学生可选择高分值加入智育分中,优秀奖等荣誉不加分。
2)根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是否为学科竞赛由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小组界定)按照学生手册规定的分数加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小组规定GMC比赛国家级三等奖按校级比赛标准加分,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按国家级加分),所有团体类奖项如果有队长,队长分享一半加分,其余队员平均分享余下分数,如果没有队长全体成员平均分享加分。
第六条 文章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或油气资源与探测国家重点实验室为唯一代表或唯一署名单位的,可以加分。其中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学生得分按照相应第一作者的4/5计算。多人排名情况,第一作者得分50%×所获奖项加分,其他人分享剩余50%加分。文章录用但未正式发表的,不加分。
第七条 学生成功申请与专业相关专利,参考研究生手册及地球科学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奖惩分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加分。
第八条 学生如果参加国内外与专业相关会议,参考研究生手册及地球科学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奖惩分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加分。
第三章 德育测评
第九条 演讲比赛、征文比赛、英语写作翻译比赛、心理健康、廉洁教育等思教类比赛按照智育加分标准的50%算入德育中(全国舰船及航海知识竞赛、国防知识竞赛等网上答题类竞赛按照上述标准加分);各类大赛附属赛事如石油工程大赛之图文大赛等按照智育加分标准的50%算入德育中。优胜奖、鼓励奖不加分。
第十条 校级社团加分标准与学院社团一致;校级社团主席、部长、部委加分按管理部门打分分别*2/3、3/5、2/3进行加分。
实行该标准的校级社团名单见附录1。
第十一条 兴趣类社团主席团加2分(不分正副职),部委、部长一律不加分。
实行该标准的校级社团名单见附录2。
第十二条 社会实践获奖按照德育加分,校级奖项队长加2分,队员加1分;市级奖项队长加4分,队员加2分;志愿时长统计一律由地球科学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提供,按照志愿时长*0.3进行加分,非学院组织报名的志愿活动需在活动开展之后一周以内在志愿者部进行报备记录,否则不予加分(此项标准从2017年开始实行)。
第十三条 同时担任两项以上学生工作的,奖励分可以累加,但最多加两项,取一个最高的奖励分后,另一项乘以0.2系数;党支部成员与党员奖惩分值依据党支部考核结果(赋分值如表1),在学校本科生班级考核中获评优秀班集体的班级成员在德育基础分值上加2分以示奖励,在省部级及以上班级展示活动中获评优秀班集体及以上荣誉的班级成员在德育基础分值上加8分以示奖励(此项标准从2017年开始实行)。
第十四条 其他类学工处及主管部门举办的各项集体比赛(德育),按照校级标准加,队长加2分,队员加1分。
第十五条 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以辅导员通知为准),学年次数不达标者(具体要求次数以各年级规定为准),每少一次扣1分,超过次数者,每多一次加0.5分,加满2分为止。
第十六条 不按时返校或提前离校者(非正当理由),扣1-2分。
第十七条 参加学校春季、秋季运动会学院啦啦队、方队(以学生会统计名单为准)的同学,每次加0.5分。
第十八条 本科一年级学生,不按规定参加早操者,按程度扣1-5分,必要时(是否必要由地球科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委员会决定)可按学生手册规定予以处分。
第十九条 晚上不按时回寝室者,发现一次扣1分(以宿舍管理人员记录为准),必要时(是否必要由地球科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委员会决定)可按学生手册规定予以处分。
第四章 文体测评
第二十条 文体类奖励分按照文艺和体育类分为两类,体育类加分,最多加两项,文艺类加分按照体育类加分标准降一级并*2/3的标准。
第二十一条 校级及以上综合型运动会比赛项目及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类比赛,按学生手册体育类赛事加分标准加分,其他体育比赛按学生手册加分*2/3。
第二十二条 啦啦操比赛、拉丁舞比赛,按文艺类比赛加分,参与人数≥4人,分值为同等级别加分*1/3,参与人数<4人,分值为同等级别加分*1/2。
附则
第二十三条 综合测评排名按照资源勘查工程、环境科学等专业单独进行排名。
第二十四条 凡是出现校级处分的,处分当年无评奖评优资格。
第二十五条 院级比赛一律不加分。
注:其他未尽事宜严格遵守手册规定。
附录1:以校团委、学生工作处、校宣传部等部门为直接挂靠单位的社团,以及国旗仪仗队、广播台、研究生民管会、大学生记者团、石大传媒、研究生心理协会、职业发展协会、红十字会。
附录2:丹青书画社、流云车协、陶笛社、拉丁舞协会、校礼仪队、啦啦操协会、数学建模协会、英语协会、物理协会、中外交流协会、地平线BBS、机器人协会、演讲与辩论协会、英语演讲与辩论协会、无线电协会、经济协会、启元计算机协会、国防教育协会、民管会、模拟联合国、心灵阳光协会、伙食管理委员会、绿部落环保协会、自强社、石大学术交流协会、德语协会、海洋油气工程协会、珠峰文化交流协会、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践行团、516轮滑社、武术协会、棋类爱好者协会、觅音社、动漫社、健美协会、历史文化协会、军事爱好者协会、百草园书社、海燕诗社、羽毛球协会、网球协会、游泳协会、排球协会、铁人三项协会、足球协会、乒乓球协会、台球协会、正心国学社、空手道协会、魔术社、爱拍电影协会、篮球裁判协会、相声社、摄影协会、知行社、集邮协会、登山与跑步爱好者协会、田径爱好者协会、润杰网络服小组、B-BOX社、棒垒球协会、微爱社、滑雪协会、击剑协会、桑格美术社、太阳伞清唱团、大学生创业协会、新能源低碳环保协会、幻想影视团电影俱乐部、绳艺社、女子体育、综合格斗、摩登舞社、瑜伽协会、爱心美食社、风清气正倡廉社创行。
以上所有解释权归地球科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委员会所有。
地球科学学院
2016.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