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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相关规定

发布日期:2013-10-16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文件


中石大京地行政〔2013〕1 号  


根据地球科学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精神( 2013 9 4 ),地球科学学院将进一步加强 和规范 博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规定如下:

1、所有博士生进行学位论文送审之前必须通过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2、博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统一组织。

3、参加预答辩博士生的导师必须参加该博士生的预答辩会。

4、预答辩专家组由院学位分委员会成员、相关学科博士生导师及1-2名副教授组成5人专家组,其中一名副教授兼答辩秘书。

5、学院全体博士生导师均有义务参加博士生预答辩会。院学位分委员会根据博士生的学科方向聘请相关教授和副教授为预答辩组成员。

6、预答辩会时间安排:根据申请参加预答辩的博士生人数,初定每年三月、四月的第二、第四个星期六;其它月份的第四个星期六召开(寒、暑假期间不安排预答辩)。

7、预答辩申请人最迟应在预答辩会召开2天前到学院办公室报名,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导师签署意见的预答辩申请表(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2)详细摘要,约8-10页;(3)答辩多媒体电子版材料;(4)专家评审费600元;

8、预答辩会审查结论分为:A、同意论文送审;B、论文修改后直接送审;C、论文修改后参加下次预答辩会。

9、预答辩会详细会议记录,并形成决议备案。

10、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地球科学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地球科学学院

2013 10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