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及录取组织机构
1.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柳广弟
副组长:季汉成
成员:朱筱敏、钟宁宁、漆家福、吴胜和
2.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各复试工作小组由各博士点学科负责人担任组长,博士生导师为成员。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3.博士生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组长: 季汉成
成员:牛花朋、姜福杰、李宇鹏、芦鸿娟、李力
二、复试及录取细则
1.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的确定
(1)复试分数线
①初试外国语成绩(听力+笔试)≥ 45分,且听力≥5分;
②专业课程及加试课程成绩≥ 60分;
③总分≥ 190分;
(2)复试比例的确定
根据学校的规定,学院按招生规模的120%确定复试人数。
(3)复试名单:点击查看
2.初试总成绩的确定
归一化后的初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外国语成绩(笔试100分+听力20分)/1.2*40%+专业一成绩(满分100分)*30%+专业二成绩(满分100分)*30%
注:同一学科内部初试考试科目不同,归一化后计算初试总成绩。
3.复试资格审查
①对考生身份的审查
复试时,核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是否真实一致。
②对学位证书的审查
在复试时须对非应届考生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应届考生的学生证进行认真审查。在职工程硕士考生除应审查已获得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外,还应审查成绩单原件。对有疑问的学历、学位证件要通过网上查询等方式进行确认。
③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审查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以“委托培养”类型报考。审查同等学力考生是否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是否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初试时是否加试两门业务课和政治理论课。
④对考生身体状况的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提前到校医院体检,详细体检安排:点击查看
4.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采用以一级学科复试工作小组集体面试制度。综合考察考生的外语口语及专业翻译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科学素质、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
要求考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且有广博的科学视野;对所报博士学科领域较为熟悉,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具有创新能力、开拓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综合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
5.复试成绩的确定
①复试之前允许考生转一次导师,本次转导师者视同第一志愿,初试成绩不减分。
②转导师的考生必须向招生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申请表》(下载),需原报考导师和接收导师双方同意,并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送交院办,接收调剂申请的截止日期为5月10日。
③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归一化后的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E+F)/2]*50%
注:E指复试小组的成绩(满分100分),F指导师打分成绩(满分100分)
6.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学校分配指标的录取
①博士生的录取基于“志愿优先”、“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②原则上每位导师最多招2名博士生,包括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学校有特殊规定者除外;
③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考生优先录取;
④第一轮录取:每位博导在复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拟录取的考生1名;
⑤第二轮录取: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直到招生指标用完为止;
⑥委培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总数不超过招生规模的10%;
⑦无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
(2)基础科学研究项目、协同创新项目指标的录取
①符合使用基础研究项目、协同创新项目指标条件的导师可以单独向学校提出申请。(协同创新项目申请要求见《2013年博士研究生协同项目申请实施细则》(点击查看)
②各学科获得的基础研究项目指标并入第一批招生指标中使用。
(3)录取名单的公布
①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上网公布。
②拟录取的考生最迟应于2013年9月份入学之前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奖学金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调整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发放标准的通知》(中石大京校〔2010〕24号)和研究生手册规定,博士生普通奖学金享受范围为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委培生、未脱产学习和到校档案不齐全和未到校的博士生。
需要资助的同学请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申请表》(下载),复试资审时非定向考生将填写好的申请表交到各复试小组秘书处。由学工处统一负责,根据已审核批准的研究生录取名单,确定研究生奖学金审批结果。
四、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及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全面负责。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院联合纪委要对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组成巡查和和督导小组,到复试现场巡视。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4. 实行复议制度。学院复试及录取领导小组负责在招生过程中对投诉和申诉问题调查核实,必要时可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五、复试分组及安排
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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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复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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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复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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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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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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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5月10日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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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楼-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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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朱筱敏
秘书:牛花朋
成员:王铁冠、鲍志东、刘洛夫、季汉成、钟宁宁、张枝焕、漆家福、金振奎、纪友亮、钟大康、王贵文、汤良杰、周建勋、万云洋、李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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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时间:
5月11日 9:0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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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楼-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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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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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5月10日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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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楼-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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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柳广弟
秘书:姜福杰、李宇鹏
成员:庞雄奇、郝芳、曾溅辉、邱楠生、吴胜和、陈践发、吕修祥、王英民、刘震、黄志龙、高先志、徐怀民、侯加根、曾联波、邹华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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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时间:
5月11日 9:0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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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楼-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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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科学学院
2013年5月3日
附件4:《2013年博士研究生协同项目申请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