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如何在构建和谐校园中发挥作用 |
[
来源:外语系
作者:王忠智
发布日期:2008-07-09
] 和谐社会是一个由各家庭成员组成的大家庭,学校就是其家庭中的一个成员,和谐校园是和谐社会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参与创建和谐校园理所当然地成为高校工会的使命。工会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占居重要地位,那么高校工会究竟应如何利用自身优势在构建和谐校园中发挥其作用呢?笔者从基层的角度看,认为应具体做到如下几方面: 一、积极参与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谐校园的建设要求加大工会参与制定规章制度的力度。在每项重大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出台前,应由工会做好前期的研究工作,通过在较大范围内进行职工调查研究,广泛征集了解职工对各项制度的意见基础上提出初步建议。这样既能正确反映职工对即将出台的制度的愿望和要求,又提供一个倾听各种不同声音的平台。事先预测各种纠纷,化解规则制定后的利益冲突,有利于建设和谐校园。工会在注重局部、微观参与的同时,还要加大全局和宏观参与力度,即更加注重研究学校基本制度的制定对教职工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的影响,使校园宏观决策更加民主化,反映广大教职员工的利益,尽量达成重大原则问题上的共识,使工会的参与工作能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作用。
二、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法》第六条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新《工会法》突出了工会的维权职能,这在我国工会立法上是一大突破。它不仅进一步明确了工会作为职工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法律地位,同时还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在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多项社会职能中,工会维护职能居于首要位置。维护职能切实体现了工会组织的本质属性,这是工会组织的生命力和影响力的关键所在,是工会的本色、天职,是工会的基本使命。高校工会必须旗帜鲜明地代表和依法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当好教职工的代言人和权益的维护者,正确处理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维护教职工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保障教职工民主权益与知识权益的关系,保护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更好地动员他们积极地、创造性地投身于和谐校园的建设之中。 三、协调稳定各种人际关系。和谐的校园秩序要求和谐的人际关系,这就要求每个教职员工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既享受权利,有履行义务。学校是一个有许多人组成的协作系统,与社会的诸多方面发生着各种联系。学校不仅在其内部成员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而且与外部组织、个人之间也存在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从而构成了学校的人际关系网络。就学校内部而言,人际关系会影响到人的身心健康和个体行为、工作效率乃至组织的凝聚力;就学校外部而言,良好的人际关系具有沟通信息、调配资源和增强相互信任感等功能,对和谐校园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四、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学校作为一个管理体系,同样由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等部分组成。监督是管理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环节的相互制约,达到对整个管理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的目的,从而保证管理活动的有序和管理目标的实现。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部分。内部监督是学校管理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监控机制的健全与否取决于学校的领导,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管理水平和重视程度。从管理体制和内部监督机制自身的特点看,内部监督对决策层的最终权力有时无法制约。这就需要加强外部监督。工会的监督是外部监督。监督职能是工会职能的实现形式或其职能表现,从根本上讲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手段、具体形式。工会是履行民主监督的机构,是进行群众监督的主要形式、渠道和阵地。监督管理工作是工会不可或缺的使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