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教职工慰问申请表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11-02  ]
各分工会:
校工会将于11月中旬召开福利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教职工慰问申请,请各单位于11月13日前统计符合慰问条件教职工信息并按照要求上报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及申请表详见OA单位公文:《服务教职工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校工会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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