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发放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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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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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7年独生子女父母老年时的一次性奖励费发放条件: 1、奖励金额: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的,每人享受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2、领取条件:独生子女的母亲年满五十五周岁时,独生子女的父亲年满六十周岁时领取。 二、2007年独生子女父母老年时的一次性奖励费发放安排: (1)符合领取条件的职工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一次性奖励申请表”(网上下载) (2)独生子女父母到本人所在二级部门签字盖章 (3)请符合条件的职工于4月16日前将申请表上交到校计划生育办公室 (4)4月17日––4月24日,网上公示享受该项奖励人员名单 (5)4月26日9:00––11:00,计生办在昌平工会办公室办理验证及奖金发放手续 (6)4月27日9:00––11:00,计生办在大院离退休工作处办理验证及奖金发放手续 (7)职工凭《独生子女光荣证》(无光荣证的凭双方单位的独生子女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验证、领取奖金。 (8)不能按期办理者,第二年再申请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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