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校工会比赛项目奖励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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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5-23
] 各分工会: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7]32号)、北京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京工发[2016]24号)等涉及工会经费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会实际工作情况及各分工会意见,校工会决定调整各比赛项目奖励标准。现将新奖励标准通知如下:
1.教职工乒乓球团体赛:
第1、2名:1200元
第3、4名:1000元
第5、6名:700元
第7、8名:600元
未获名次单位发放参与奖400元
2.教职工趣味运动会:
第1、2名:1600元
第3、4名:1400元
第5、6名:1100元
第7、8名:900元
未获名次单位发放参与奖600元
此奖励标准自2018年5月起执行,旧奖励标准同时废止。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会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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