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9年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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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5-06
]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我校女性教职工年满55周岁,男性教职工年满60周岁,且是独生子女父母者,每人享受100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每年发放一次。根据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发放2019年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
具体通知如下:
一、符合领取条件的教职工填写“2019年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申请表”,到本人原二级单位签字盖章。
二、5月8日–5月15日将申请表交到校计划生育办公室,请同时携带《独生子女光荣证》、《结婚证》或《离婚证》,供查验。
三、5月16日—5月21日,网上公示享受该项奖励人员名单。
四、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计入本人6月份工作。不能按期办理者,第二年再申请领取。
联系电话:89733949
请各部门工会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退休职工填表报名。
校工会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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