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经院房屋交接事宜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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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4-16
] 各位老师:对老师们向工会反映的关于房屋交接安排的意见,我们跟有关方面沟通后答复以下:
1、关于付费时间:必须在5月10日前缴齐第二期房款,没有按期缴齐的,从5月11日起计算违约金……
2、关于付费方式:在海经院可以直接刷银联卡缴费,在北京缴费可以通过银行转账(转款帐号名称:海南海经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帐号:083922120100304159526,开户行:光行明珠支行),不收支票。
3、不能按期到海南收房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不委托他人办理的,可通过银行转款方式先将第二期房款在约定时间(5月3日至5月10日)内支付,以免发生违约问题,交接房屋手续与海经院协商确定时间。
4、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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