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庆祝建党九十周年歌咏比赛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1-05-16  ]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部门工会: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活跃我校教职工的文化生活,展示教职工的精神风貌,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和校工会决定于6月底举办“颂歌献给党”歌咏比赛。具体要求如下:  

一、比赛分组:    

根据单位教职工人数组,超过60人(含)的甲组,不足60人的为乙组。  

   1、甲组:地学院、石工学院、化工学院、机械学院、信息学院、理学院、工商学院、外语系、校机关、后勤服务总公司  

参赛人数要求:教职工人数不少于40人,学生人数不超过20  

   2、乙组:人文社科学院、体育部、提高采收率中心、图书馆、校医院、继续教育学院、成人(远程)教育学院、校办企业总公司  

参赛人数要求:教职工人数不少于本单位人数的2/3,学生人数不超过15  

二、歌曲要求:    

   歌颂党、歌颂祖国的歌曲,曲目自定  

   每个单位演唱两首歌曲  

三、演唱要求:    

   1、演唱单位选曲要符合通知要求。  

   2、音准、节奏准。  

   3、演唱声音整齐、声部和谐、咬字吐字清晰、音色美。  

   4、能够较好地表演艺术作品,演唱形式新颖,声音洪亮,歌词熟练。  

   5、有好的舞台作风,精神饱满,服装整齐,上下场快、静、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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