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石大母婴关爱室信息采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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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1-06
] 各分工会:
为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进一步关心关爱孕期、哺乳期女教职工,使其安然度过女性特殊生理阶段。校工会和第六届女教职工委员会研究决定,对符合条件并有意愿使用“母婴关爱室”的女教职工进行信息采集、录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母婴关爱室功能
1.为哺乳期女教职工提供相对独立的哺乳、休息场所;
2.为正在孕期的“准妈妈”们提供一个休息的场所;
3.作为教育交流的场所,帮助准妈妈和新妈妈们交流育婴心得;
4.作为女教职工的心理减压室,供她们放松心情、调节情绪。
二、母婴关爱室地点
主楼A座7层726室、B座9层923室。
三、母婴关爱室运行管理
1.由学校第六届女教职工委员会、机械学院工会、外国语学院工会、后勤物业公司共同管理;
2.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7:30;
3.使用者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入房间,自助使用房间内设施、设备和物品,并在“母婴关爱室使用人员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四、信息采集注意事项
各分工会于11月15日前将《石大女工孕产哺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和使用人照片通过OA上报校工会孔老师和于欣平处,联系电话:89733949。
照片规格要求见附件2与附件3。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会
石大第六届女教职工委员会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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