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和三八红旗集体候选个人和集体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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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23
] 各分党委: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近日下发《关于开展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和三八红旗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推荐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候选人1名或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单位1个,经遴选后,推荐20名个人和6个集体参加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总工会举办的评选活动,获评单位和个人将在2020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接受表彰。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决定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符合评选条件的女性和女性较集中的学院、部门均可参加评选。
二、推荐程序
(一)各分党委按照评选条件(附件4)进行推荐,每个单位推选一名三八红旗奖章候选人或一个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单位,于12月24日(周二)下班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1或附件2)OA至校工会,同时打印纸质版加盖二级党组织章报送校工会。
具体要求如下: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填写《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附件1)、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填写《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集体登记表》(附件2),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表格内事迹要求500字以内;填报推荐名单汇总表一份(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校工会按照规定程序拟定推荐候选个人或集体,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后,于2020年1月3日前上报市委教育工委。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繁青、魏晨
联系电话:89733949
办公地点:主楼A1316办公室
邮箱:xgh@cup.edu.cn
校工会
2019年12月20日
附件1: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
附件2: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集体登记表
附件3: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集体)汇总表
附件4: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和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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