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1年教职工互助保险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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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3-23
] 各分工会、全体教职工:
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事业开展15年来,已经开展了《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累计参加会员达232万人,赔付人数17.3万,赔付金额2.6亿元。职工互助保障事业蕴涵的巨大吸引力和凝聚力日益凸显出来,如今已经成为党政支持、社会认可、职工欢迎、工会运作的一项惠民事业、和谐事业。2011年1月1日,北京市总工会又新推出了《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年缴保费60元,保障期一年,当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从住院第4天起可享受每天40元的住院津贴互助金,同一保障期内最高可获7200元住院津贴保障。希望各分工会广泛宣传积极组织,(互助保险条款见校工会网),职工投保可在本单位工会生活委员处办理。
尚未参加《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女性教职工,请尽快办理。
参保时间截止到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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