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机关、各实体公司:
为激励全体后勤员工发扬服务精神,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后勤“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良好氛围,更好地为全校师生提供优质、高效的后勤服务,后勤党总支、后勤工会将开展2016年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后勤在编在岗和正式签订劳动或劳务合同的非在编员工。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集体,思想端正、品德高尚、乐于助人、团结友爱。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清正廉洁,克己奉公,艰苦朴素。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自觉拒腐防变,在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3、热爱后勤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较高的业务能力;熟悉本职业务,踏实肯干、勤奋刻苦,勇于钻研,乐于奉献,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未出现重大失误;工作效率高,服务意识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在科学管理、优质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4、非在编人员为与石大服务公司签订劳动或劳务合同,在后勤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优秀,在近两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学校后勤服务承诺,未出现违诺现象和违法违纪、安全责任事故。
(二)其他条件
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要求具体制定。
三、评选名额
依据各公司人员和工作情况,各单位评选名额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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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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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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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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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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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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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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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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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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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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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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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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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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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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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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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维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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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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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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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院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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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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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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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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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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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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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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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各单位认真组织评比工作,请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将评选结果OA报送至后勤办公室马晓红处。
(二)评选出人员将作为后勤先进个人由后勤统一发放证书并进行表彰。
(三)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工作,按照一定比例评选本单位先进个人,自行进行表彰。
后勤党总支
后勤工会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