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召开2018年度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组织部〔2018〕13号)要求,现就开展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10日。
二、会议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标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对标“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会议形式
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四、工作程序
(一)突出重点,组织集中学习。党支部要在前期学习的基础上,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全国和北京市教育大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党支部,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支部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三)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着重从党支部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师生、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
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党员要重点对照上级和学校相关规定,查找自身在育人意识、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
(四)做出承诺,抓实整改。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在党支部内部公布,并向后勤党总支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
五、工作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各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关于进一步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的意见》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专题组织生活会质量,对查找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总支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将给予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2.加强工作统筹。各支部要做好工作统筹,把专题组织生活会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与本公司年底考核工作相结合。
在民主评议党员过程中,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要根据党员日常表现,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要注意结果运用。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3.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各支部要在2019年1月10日前向党总支提交如下材料:1.专题组织生活会记录复印件;2.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总结;4.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相关材料纸质版交后勤办公室(办公楼A1303),电子版发OA给党务秘书马晓红。
附件: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
后勤党总支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