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主要工作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加强校机关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努力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和指导机关党支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做好党员日常思想教育工作;
2.加强机关工作作风与管理服务效能建设;
3.落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对机关党员干部进行廉政勤政教育并加强监督;
4.加强机关各党支部加强组织建设,负责办理机关党委所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以及党费收缴等工作;
5.严格党员管理,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人物和报告先进事迹,处理不合格的党员;
6.做好党员发展工作,重视党员发展质量,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7.指导和支持机关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积极开展工作;
8.积极推进机关文化建设,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
9.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关党委委员分工
书记兼统战委员:王仲民,89732368
副书记:卢蕊,89731580
组织委员兼青年委员:王成,89734355
宣传委员:张延港,89739787
纪检委员:范晓静,89731246
党务秘书:安佳宝,89731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