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小组:
根据校工会有关要求,结合机关工作实际,现就“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比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比办法:
1.“优秀工会干部”在工会委员和工会组长中评选,根据无记名投票结果按票数多少取3名上报校工会进行表彰。
2.“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由各分会按照本工会小组在编教职工数分配名额,人数少于15的推荐1名,人数多于15(含)的工会小组可推荐2名,最终按无记名投票得票数取前12名上报校工会,其他推荐人选由机关工会表彰。
二、评比条件:
1.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3.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热心工会工作,活跃工会的文体生活,在工会工作中发挥积极带头作用。
三、要求:
各工会小组必须严肃认真地对待此项工作,真正把热心工会工作并作出了贡献的同志推选出来。推荐评比会定于2015年1月6日下午14:30在办公楼第三会议室召开,2014年12月31日上午下班前各工会小组把推荐人选通过OA报送给王都伟,会上由工会组长对被推荐人情况作简短介绍。
特此通知。
机关工会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