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通知》要求,机关评比工作应自下而上,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按“标准”先由各党支部和各行政部门召开本部门全体人员参加的会议推荐,机关评比小组评议,最后总支委员会研究审定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和劳模人选,报党委审批。
一、本次评比学校分配给机关名额:
1、优秀教育工作者8名;2、校级劳模1–2名;3、先进集体1–2个。
二、具体时间安排:
1、5月28日下午:召开总支委员会学习文件、研究总结评比工作;
2、5月29日上午:召开党支部书记会布置总结评比工作;
3、5月29日–6月4日各党支部(部门)推荐本单位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申报先进集体;
4、6月4日5:00之前,将各单位推荐名单报总支办公室;
5、6月6日上午8:00召开评比小组会议,各单位介绍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事迹(个人不超过5分钟,集体不超过8分钟);(评委:各单位支部书记或行政领导一人。为了使推荐的先进更具有代表性,机关分成三个组,各组按总人数的3.6%评出优秀教育工作者。)
6、6月10日召开总支委员会,审定上报人选;
7、6月11–12日填写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劳模申报表。填好后,送总支办公室。
附:机关评比分组:
一组(评出3人):组长:翟应虎
教务处、研究生院、远程教育、继续教育学院、高职学院、学工处、图书馆、石油编辑部。
二组(评出3人):组长:张乃志
科研与设备处、财务处、人事处、保卫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络中心、后勤管理处。
三组(评出2人):组长:孙兴文
组织部、宣传部、党办、校办、监察审计处、工会、校本部、离退休管理处。
机关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