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2-2014年度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要求,机关党总支将坚持“民主推荐、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推荐2012–2014年度校级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机关党总支推荐名额
先进集体不超过2个,先进个人10名。
二、具体时间安排
(1) 6月5日––6月13日,各支部按在职人数的5%左右推荐先进个人1-2名(拟报两名的需事先向机关党总支汇报后核准),以部、处为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申报先进集体;
(2) 6月12日下班前,各支部负责将推荐名单及材料通过OA报机关党总支王都伟;
(3) 6月13日上午8:30召开机关评选小组会议。有关单位领导或支部书记介绍情况(个人不超过3分钟,集体不超过5分钟);
(4)6月13日上午评选会后召开总支委员会,审定推荐人选报党委宣传部。
三、机关评选小组人员组成
机关党总支委员、各党支部书记、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书记。根据“通知”要求,先由各党支部召集本单位全体职工进行充分讨论推荐,再由机关评选小组评议,最后总支委员会研究审定报党委宣传部参加校级评选。
四、评选标准和表彰办法
有关材料要求及评选标准等请参考中石大京党宣〔2014〕1号文件。除获学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外,其余由机关党总支根据情况酌情进行内部表彰。
机关党总支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