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党委《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3学年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要求,机关党总支将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开展自下而上的评选工作。按《通知》中的“评选条件”,先由各党支部召集本支部全体党员召开支部会议进行充分讨论推荐人选,再由机关评选小组评议,最后总支委员会研究审定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单,报党委审批。
一、具体时间安排:
1、5月23日—5月29日,各党支部推荐本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申报先进党支部;
2、5月29日11:00之前,各支部将推荐名单报机关党总支,同时准备好相关材料;
3、5月30日8:30,在第三会议室召开评选小组会议,各支部介绍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党支部事迹(个人不超过3分钟,支部不超过5分钟);
4、5月30日,召开总支委员会,审定上报人选,上报有关材料。
二、其他事项
名额分配:各支部均可自行申报先进党支部,机关总支择优上报1-2个。每个支部可推荐1名(15人以上支部也可增至2名)优秀共产党员,机关党总支向学校推荐4名参评。
表彰办法:凡被评为校级先进或优秀的由学校进行表彰,其他参评机关酌情表彰。
机关评选小组人员组成:机关总支委员和各党支部书记。
机关联系人:王都伟,电话89731580。
机关党总支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