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活跃校机关广大教职工的业余文体生活,营造健康活泼、和谐向上工作氛围,结合机关工会自身特点,将10月份定为文体活动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即日起至10月底前(特殊情况可延长到11月),各工会小组可自行开展文体活动活动,活动形式包括球类、健身类、歌舞类和书画类等形式活泼、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机关工会按在编职工每人100元的标准提供经费资助;
2.已成立的乒乓球、羽毛球、篮球、足球、长走等兴趣活动小组由小组负责人通过立项的方式开展训练、比赛等活动,经机关工会批准后根据活动规模提供适当的经费资助;
3.经费使用应符合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参考附件),开具发票抬头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会”,活动经费要严格用于工会活动,做到账实相符;
4.活动组织者者应于活动结束一周内将活动总结上报机关工会,同时将相应票据签字后一并上交,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活动经费。
其他未尽事宜,请于机关工会协调解决。
特此通知。
机关工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