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刊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办刊方针政策,为教学和科研服务,传播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科技文化,促进国际科技文化交流,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和文风。
第二条 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第三条 必须贯彻执行《新闻出版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公正、公平的稿件评审和录用工作,在期刊编辑过程中做好保密工作。
第四条 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
第五条 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继续教育与培训,做到人人持证上岗。
第六条 期刊发行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图书馆、中国版本图书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及有关行政部门免费送交样本。
第七条 认真履行办刊宗旨,严格审稿,编辑人员要加强学习,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认真做好文稿的技术加工和语言文字加工工作,全面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保证期刊编辑出版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第八条 必须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根据有关规定向刊发文章的作者支付稿酬,并参照有关标准向审稿人支付审稿费。
第九条 严格执行《会计法》及国家、学校有关财经制度法规,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期刊社财务管理办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勤俭节约、讲求效益”的原则,自觉接受学校财务处的统一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 加强期刊社内部管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终总结汇报、刊物年检、归档整理工作,建立工作人员的考勤制度,做好年终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