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本科生国际教育» 最新通知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4年第二批国家公派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

来源:国际教育科  发布日期:2014-06-23 
 
2014年第二批选派计划
1.  选派人数:6人(根据第一批执行情况具体名额分配见附录1,如遇个别学院出现按分配名额无法派出情况,将名额全校调剂)
2.  选拔范围及对象:本科二、三年级相关专业优秀学生(详见附录,同等条件下学院首批上报名单中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3.  交流形式:赴国外合作大学进行课程学习,在国外大学获得学分,经所在学院负责老师批准,可将学分转回我校。
4.  留学期限:2015年春季学期
5.  留学费用: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外方大学收取学费的,学生还需自行留学期间的学费),详见附录2
二、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年满18周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  申请者应为本校全日制在读大二、大三本科生。
3.  申请者在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
4.  英语水平符合外方大学的要求,能够提供正式的托福或雅思考试成绩单。
三、选拔及录取办法
1.  有意向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经学院审核推荐后,下载并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国家公派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并与2014626之前将申请表交至所在学院办公室外事秘书(无外事秘书的交至学院本科教学秘书)。
2.  学院对申请者进行考察排序,确定推荐学生,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国家公派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院系汇总表》(见附件2),并于2014627之前将汇总表交至教务处。
3.  学校确定推荐人选,经校园网公示后,上报留学基金委。
4.  九月初教务处通知被推荐学生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5.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约在十月底完成录取工作并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
四、派出与管理
1. 被录取后留学人员不得改变留学身份、留学期限、留学国家和留学单位。
2. 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
3. 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并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或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派出手续。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到留学目的国驻外使(领)馆报到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派出后由驻外使(领)馆协同推选学校进行跟踪管理。
4.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应按期回国。
5.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留学人员每三个月及时提交一份研修总结。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务处国际教育科  刘老师
联系方式:电话8973 9122, 邮箱 guojijiaoyuke@163.com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附录1
2014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生公派项目派出大学和选派名额
外方大学
选派专业
选派名额
总名额
塔尔萨大学
地质
化工
 
3
*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
化工
1
1
*加拿大里贾纳大学
石工
储运
 
2
注: *大学为免学费项目。
附录2
留学学校
学费标准(2012年)
留学基金委资助标准(2012年)
美国塔尔萨大学
15000美元/学期
1200-1500美元/
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
免学费
1500美元/
加拿大里贾纳大学
免学费
1500美元/
  • 附件1:$doc.srcFile
  • 附件2:$doc.srcFi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