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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届访学学生毕业相关说明(2016届学生参照执行)

来源:国际教育科  发布日期:2015-04-24 
  我校2015年毕业综合审查工作已经启动。参加联合培养项目的2+23+1+13+3学生,需要统计并确认毕业时间和专业。从今年起,学校将不能提前打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位证书获取时间也与以往有较大变化,请同学们务必高度重视。
       2+2联合培养项目学生回国后需凭国外大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官方密封成绩单一式三份领取我校证书;3+1+13+3等联合培养项目学生需提供国外学习期间官方成绩单密封件一式三份,学校进行课程认定学分转换后确定具备领取我校证书资格后方可获得我校证书。确认延期毕业的学生,需要在430日前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否则按应届毕业生对待。还未提交毕业照片采集信息的同学,请尽快按要求办理,以免耽误学位、毕业证书打印制作(具体办理方式详见教务处——国际教育——管理规定)。证书领取方式、毕业后户口档案处理办法请及时关注教务处主页——国际教育——最新通知。
确认办法:
1.2015615日之前能够提供国外大学学位证原件的同学,请联系出国前所在学院国际化秘书备案,按正常毕业上报。
2.2015615日之后-831日前能够提供国外大学学位证原件的同学,请联系出国前所在学院国际化秘书备案,并请学生本人于201591日至3日向所在学院提出换发证书申请,换发的证书均将在20159月学校学位委员会召开后发放(发放时间请自行关注教务处——国际教育——最新通知)。
3.201591日之后能够提供国外大学学位证原件的同学,请联系出国前所在学院国际化秘书备案,并请于201511月提出申请,201512-20161月学校学位委员会召开后发放证书(发放时间请自行关注教务处——国际教育——最新通知)。
特别提示:
1.确认毕业时间、专业,涉及学位证书和国家学籍问题,请认真对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请大家及时查看邮箱,各学院国际化秘书将于近期联系大家。
2.我校2+2项目学生获得我校本科学位证、毕业证需要满足2个条件:(1)通过我校本专业培养计划一至四学期所有的必修课程(包括暑期实习),且取得通识选修课总学分要求的一半。参加项目的三年级学生也是同样要求;(2)获得国外大学的学位证。
3.我校3+1+13+3项目学生获得我校本科学位证、毕业证需要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环节,毕业要求等同于在校生。
附:2015届毕业生证书发放相关的工作计划说明
一、毕业证书的发放
2015527日,各学院将公示过的201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结果报教务处,若有学生在528日至615日之间毕业资格结论有变化,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变更。各学院将于2015616日向教务处提交毕业资格结论有变更的学生名单。
二、毕业证书的换发
凡在2015615日之后毕业资格审查结论发生变化的同学,请于201591日至3日向所在学院提出换发证书申请,换发的证书均将在20159月学校学位委员会召开后发放(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9月份之后申请换发证书的工作安排
秋季学期:201511月份提出申请,201512月份-20161月份的学校学位委员会召开后发放证书;
春季学期:20164月份提出申请, 20166月份的学校学位委员会召开后发放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