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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4级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安排

 

   教务201724
 
关于推荐2014级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安排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做好推荐2014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石大京教[201712号)文件规定,为了确保推荐2014级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做如下安排。
一、关于推免生名额分配及资格的确定
1、教育部将于9月份下达推免生名额。
2、教务处负责分配推免生名额。
3、校推免生工作小组审议各院(部)推免生候选人资格,确定推免生名单、候选人名单,报校推免生领导小组审批。
二、各阶段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718日前各院(部)将负责推免生工作的联系人报教务处。2017730日前,各院(部)在本学院网站公示本院(部)推免工作细则,包括推免程序、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核办法、各项成绩计算办法、个人申请推免生资格办法、个人信息核对的时间和办法等内容。学院(部)推免工作细则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阶段:910日前,各院(部)组织学生申请推免生资格,公示推免生信息,包括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核成绩,专业综合成绩及排名等。院(部)公示的信息必须经学生本人签名确认。
第三阶段:911日,各院(部)将本院(部)申请推免的学生专业综合成绩、各分项成绩和排名汇总表报教务处。
第四阶段:912日至14日,学校推免生工作小组开会审议推免生资格,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阶段:916—25日,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具有推免生资格和候选学生的信息,包括学生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核成绩、专业综合成绩及排名。公示结束后,教务处将推免生名单报研究生院。
三、关于公示、推免信息核对及修改
1、在各学院公示期间,如发现公示信息有误,学生可以申请修改。
2、在教务处公示期间,不接受个人基本信息和涉及专业综合成绩排名的修改申请。



 
 
 
        教务处
         2017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