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学生主动学习英语,积极参加出国交流,学校特设立《英语综合能力》系列课程,现将该课程及成绩认定与替代办法规定如下:
一、认定程序
(一)托福和雅思成绩的认定。学生填写课程认定与替代申请表,持托福、雅思成绩单(新生在被我校录取后参加的考试)原件和复印件到学院办理。课程成绩以托福、雅思成绩最高的一项计算,在校期间只认定一次。
(二)出国学习(实习)交流成绩的认定。参加留学基金委公派项目、3+1+1联合培养项目、学校组织的到国外院校的暑期夏令营、短期实习(2周及以上)的学生,填写课程认定与替代申请表,持国外院校的成绩单或结业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院办理。学生个人联系的出国交流项目须事先到学院和教务处备案。
二、课程替代原则
《英语综合能力》课程学分可替代4学分的大学英语类(英语专业可以替代4学分的专业类课程)课程、2学分的人文科学类或社会科学类或国际语言与文化类课程。替代的学分总数不超过认定的《英语综合能力》课程学分总数。
三、其它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英语综合能力》课程及成绩与学生托福、雅思、出国交流成绩对照表
教务处
2017年11月7日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务处 2017年11月7日印发 |
附表:《英语综合能力》课程成绩与学生托福、雅思、出国交流成绩对照表
序号 |
课程 |
学分 |
项目 |
认定的课程成绩 |
依据 |
1 |
英语综合能力I |
2 |
1、托福100分及以上 2、雅思7分及以上 |
90 |
达到公派留学要求的外语成绩。 |
2 |
英语综合能力I |
2 |
1、托福95分-99分 2、雅思6.5分 |
88 |
达到公派留学要求的外语成绩。 |
3 |
英语综合能力I |
2 |
1、托福90分-94分 |
85 |
达到有可能被公派留学的外语成绩。 |
4 |
英语综合能力I |
2 |
1、托福80分-89分 2、雅思6.0分 |
80 |
达到联合培养外语要求成绩。 |
5 |
英语综合能力II |
2 |
经教务处认定,参加暑期夏令营、实习项目2周以上。 |
94 |
学生经过短期交流,英语口语水平有所提高。 |
6 |
英语综合能力III |
4 |
经教务处认定完成出国交流一个学期以上。 |
98 |
学生经过国外一个学期的学习,能够较熟练使用英语学习、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