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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春学期领导干部听课的通知

为落实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教社科[2018]2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提高本科教育质量的十项措施》(中石大京校〔2014〕35号)文件精神,发扬领导干部深入教学一线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本学期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听课工作。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第16周完成听课,第17周(6月21日)前提交听课记录。

二、听课次数要求(包含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

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校领导,对每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每人每学期至少听一次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领导班子每位成员,在一个任期内要对所有授课教师做到听课全覆盖。

主管本科生教学工作和主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每学期至少听课8学时(含研究生课程),其他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每学期至少听课4学时。

没有完成听课任务的年终考核将不能评为优秀,没有听课的考核为不合格。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本科生课程听课情况请在教务处主页“综合教务系统”中提交(无须交纸质听课表),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联系电话:89739010;

    2.研究生课程听课,可随堂听课,也可听取研究生复试、或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或学位论文答辩会(听一次按听课2学时计算),相关表格见附件。听课表或记录表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如有问题,请联系8973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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