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文件
教务〔2018〕 54 号
2018-2019秋季学期领导干部听课通知
为落实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教社科[2018]2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提高本科教育质量的十项措施》(中石大京校〔2014〕35号)文件精神,发扬领导干部深入教学一线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本学期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听课工作。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第16周完成听课,第17周(12月24日)之前提交听课记录。
二、听课次数要求(包含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
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校领导,对每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每人每学期至少听一次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领导班子每位成员,在一个任期内要对所有授课教师做到听课全覆盖。
主管教学工作的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每学期至少听课8学时(含研究生课程),其他领导干部至少听课4学时。
没有完成听课任务的年终考核将不能评为优秀,没有听课的考核为不合格。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本科生课程听课情况请在教务处主页“综合教务系统”中提交(无须交纸质听课表),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联系电话:89739147;
2.研究生课程听课,可随堂听课,也可听取研究生复试、或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或学位论文答辩会(听一次按听课2学时计算),相关表格见附件。听课表或记录表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如有问题,请联系89733246。
教务处
2018年10月17日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务处 2018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