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首页 > 教师教学发展 质量监督与评估 > 教学考核评价—培训考核

关于2018至2019学年第二学期认定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印发〈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京教〔2018〕25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4年(含)以后入职,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指入职时年龄未达到40周岁,以下同)任职教学岗或教研岗的教师,均须认定主讲教师资格。

     二、认定程序

  1.由教师本人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见附件1),同时按照所列清单(见附件2)提供支撑材料, 于3月1日之前将申请交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楼A座1102房间)。

  2.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申请人组织试讲与答辩,试讲内容将提前一周通知申请人。

  3. 根据申请人试讲结果和查阅申请材料,评审专家组给出是否认定主讲教师资格的建议,凡试讲不通过的教师不予认定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结果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中心审核通过后,发文公布获得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名单。

  具体信息请详见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