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本科生辅修专业修读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辅修专业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对象:我校2022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申报条件:
(1)所修必修课成绩全部及格且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2)满足招生专业规定的其他学业条件。
二、招收专业
学院 |
辅修专业 |
人数 |
石油工程学院 |
石油工程 |
35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0-80 |
经济管理学院 |
会计学 |
15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45 |
三、申请与考核
学生查询相关学院网站公布的辅修专业招生实施细则(招收对象、名额、报名和遴选办法、课程学习要求等),按时提交材料和参加相关环节的考核工作。
四、日程安排(具体时间以学院公布的实施细则为准)
时间 |
工作内容 |
4月21日-4月28日 |
相关学院在本院网站上公布辅修专业申报实施细则 |
5月4日-5月10日 |
学生按照招收学院要求提交报名表(见附件1) |
5月11日-5月26日 |
学院对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考核遴选、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见附件2),并报教务处审核 |
5月27日-5月31日 |
教务处对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布 |
教务处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