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本科生辅修专业修读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辅修专业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对象:我校2024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辅修专业。
2.申报条件:
(1)所修必修课成绩全部及格且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2)满足招生专业规定的其他学业条件。
二、招收专业
学院 |
辅修专业 |
接收名额 |
石油工程学院 |
石油工程 |
35 |
人工智能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5 |
经济管理学院 |
会计学 |
15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80 |
三、申请与考核
学生查询相关学院网站公布的辅修专业招生实施细则(招收对象、名额、报名和遴选办法、课程学习要求等),按时提交材料和参加相关环节的考核工作。
四、工作安排(具体时间以学院公布的实施细则为准)
(一)实施细则制定与计划上报(4月14日-4月21日)
相关学院在本院网站上公布辅修专业申报实施细则,并在本科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上报辅修招生计划。
(二)学生申请(4月22日-4月30日)
学生按照招收学院要求在本科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提交辅修报名申请(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三)转入学院考核选拔与公示(5月6日-5月26日)
学院对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考核遴选,选拔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后公示,在本科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完成拟录取,并将纸质版名单提交至教务处(附件2)。
(四)教务处复核与公示(5月27日-5月31日)
教务处对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复核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学校发文予以公布。
五、联系方式
部门/学院 |
联系电话 |
石油工程学院 |
89732169 |
人工智能学院 |
89732330 |
经济管理学院 |
89731556 |
外国语学院 |
89732208 |
教务处 |
89739131 |
教务处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