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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辅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京学位〔20211号)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中石大京教〔2021〕2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辅修专业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对象:我校2021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申报条件:

(1)一年级第一学期各门必修课成绩无不及格且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2)没有受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

(3)申报英语专业辅修的学生要求大学英语期末考试的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或已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且通过外国语学院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

二、招收专业

学院

辅修专业

人数

石油工程学院

石油工程

35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60

经济管理学院

会计学

15

外国语学院

英语

45

三、申请与考核

学生查询相关学院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招生实施细则(招收对象、名额、报名和遴选办法、课程学习要求等),按时提交材料和参加相关环节的考核工作。

四、日程安排(具体时间以学院公布的实施细则为准)

时间

工作内容

426日-5月5日

相关学院在本院网站上公布辅修专业申报实施细则

5月6日-5月16日

学生按照招收学院要求提交报名表(见附件1)

5月17日-6月3

学院对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考核遴选、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见附件2),并报教务处审核

6月4日-6月10日

教务处对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布

、报名及证书授予要求

1.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应是主修专业学有余力的学生。每人限申报一个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

2.在学校规定的主修专业学习年限内,学生应完成辅修专业的全部课程,主修专业毕业(含结转毕)时,辅修专业学习自动终止。

3.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学业的同时,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达到辅修专业要求的,符合学校辅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未获得主修学士学位的,不能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教务处

2022425

相关学院实施细则:

信息学院:https://www.cup.edu.cn/cise/tzgg2/af0ffefe8e084d01bcf821eb32f1a1c0.htm

经管学院:https://www.cup.edu.cn/sba/tzgg/757bf5da863e46a3b5d63f34d2b5142f.htm

外语学院:https://www.cup.edu.cn/dfl/tzgg/244b7e1a9648466cb8c1eee121c1edb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