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做好2023年度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项目完成时间应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
2、申报项目涉及多个完成单位的,完成单位按贡献大小依次排列,完成单位前3个应为协会会员单位。附件提供完成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说明,包括项目合作经历、时间、方式、产出及客观佐证材料,并由第一完成人签字;
3、申报项目科技成果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应用实践(基础性技术成果除外);
4、不存在成果权属、技术内容、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
5、未获得过或同期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及其他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
6、项目所属专业属性、学科代码,请填写至三级学科,学科代码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3745-2009);
7、属国家立项项目的,附件须提交项目结题、验收报告的结论页或专家签字页复印件;
8、按有关规定经过省部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全国学会协会等团体、央企等机构组织的科技成果评价的,附件须提交评价意见页及专家名单复印件;
9、论文、专著、专利等成果持有人至少有1人为申报项目的完成人。上述成果排序第1人放弃申报奖励后,应有书面说明。
二、申报要求
1、各学院(研究院)请于5月19日12:00前将本单位推荐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提交科技处。
2、网上材料填报:请登录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网站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http://www.caoe.org.cn/),完成材料填写和提交。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5月1日至6月30日。
3、纸质材料报送:网上材料提交并审核通过后,打印申报书和附件材料按A4规格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相关人员需按要求在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材料应清晰,尽量不要拼图。
4、纸质材料寄出:纸质材料请于2023年6月30日17:00前提交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寄出。
5、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能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
三、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人: 王竹君
联系电话:010-89733055
协会咨询电话:010-68046678
科学技术处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