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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类

成果类

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2025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技术发明奖,设一、二、三等奖;

(二)科技进步奖,设一、二、三等奖;

(三)基础研究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

2025年各奖项设置数量参照《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规定(见附件1)。

、推荐名额

1. 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实行限额推荐,我校每个奖项推荐名额不超过2项。

2. 各学院(研究院)/克拉玛依校区每个奖项推荐名额不超过1项,无合适项目可不推荐。

3.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研究院)推荐情况以及推荐渠道名额和要求遴选最终推荐项目。

4. 除学校提名外,也可由专家提名。具备提名资格的专家包括(1)相关专业领域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2)中国化工学会会士。

、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1. 学院推荐阶段:学院向学校报送正式推荐材料时间为2025年5月7日12:00前。若有推荐项目,由学院于截止日期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OA至科技处联系人:

(1)申报书(填写内容及要求见附件2-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指南(2025年度))。

(2)学院(研究院)推荐项目清单(附件4)。

2.学校推荐阶段:学校根据总体报名情况确定推荐项目,最终获得推荐的项目应按照原通知(附件3)和学校要求准备进行材料准备。报送材料分为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需多装订一份交科技处存档。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16:00前,电子材料OA给科技处联系人。

四、申报要求

1. 提名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将作为科研诚信和学风道德的重要标准。

2. 所有申报项目(含基础研究奖)须提供科技成果评价报告,拟报一等奖项目申报前须先经过中国化工学会组织的科技成果评价。

3. 严禁一奖多报、内容重复申报。同一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同级别其他奖项;同一技术内容,不得重复申报参加本奖项不同类别的评审;往年已获同类别奖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竹君

联系电话:010-89733055

联系地址:主楼A座1216

科学技术处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