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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重大专项项目进行专项经费审计的通知

来源:科研与设备处  作者:王怀英  发布日期:2010-03-26 

各院系办公室及相关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

受科技部委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现对我校承担的重大专项项目进行专项经费审计,具体项目见清单,见附件1。请各项目负责人尽快准备相关材料,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计程序

1、请项目负责人及时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2经费报表,附件3调账明细。这两个报表缺一不可。

2、项目负责人需在331前提交相关报表至财务处审核;经财务处审核确认后报送至会计事务所。

3、会计事务所根据情况,将在42到校进行现场审计,请项目负责人当天务必在学校随时等候质询。

    二、注意事项:

    1、该次审计工作主要审计2008年或20082009两年度经费,经审计认定后的支出不能再进行修改,项目结题审计时该年度经费以本次审计结果为准,请项目负责人尽量按照预算调整年度经费支出。

 2、根据财务处要求,经费调整时,A类经费卡(国家项目)经费不能进行调整,B类、C类经费卡(中石油、中石化)及其他专项经费尽量不调整,尽量从H卡或X卡调整,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燃料动力费为学校一次性收取,不得调入相关支出。

 3、经费已经到账,但是没有办理上账手续,必须在329(周一)办理上账手续。

如在审计程序上有疑问,请与科研与设备处联系,联系人:王怀英、王力清   电话:8973325389733886

如经费调整账目上有疑问,请与财务处联系,联系人:刘春丽、吴丹舟,电话:8973371289733022

 

科研与设备处 

201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