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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重大专项预算压减退回方式及核减科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林青国  发布日期:2014-01-03 
 
各课题(专题)负责人:
根据《财政部关于压减2013年部门预算支出的通知》(财企〔2013195号)要求,所有课题和专题需要按原路径退回2013年预算5%压减资金。目前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直接从2013年拨款中退回压减的5%至上级项目或课题;(二)从2014年拨款中扣除2013年压减的资金。
目前已经办理压减资金退回手续的有3个课题和32个专题。尚未办理退款手续的课题和专题,请及时与上级项目或课题联系,确定处理方式。采取“直接从2013年拨款中退回方式”的请及时办理退款手续,采取“从2014年拨款中扣除2013年压减资金”的请报科技处备案。
确定退款方式的同时,请所有课题和专题报上级部门批复的“压减资金核减科目”至科技处备案,以便及时调整预算并预算支出。
 
 
科学技术处
20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