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基金委相关通告,“石油化工联合基金”2014年度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就我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石油化工联合基金”2014年度项目分A和B两类。
A类由基金委和中石油共同出资设立。2014年度计划资助经费为3722万元,设置重点支持项目和培育项目两种项目类型。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5-6项,平均资助强度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拟资助培育项目30-35项,平均资助强度6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具体项目指南见附件1。
B类由基金委和中石化共同出资设立。2014年度计划资助经费为3000万元,资助“重点支持项目”10项,资助强度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具体项目指南见附件2。
二、申报程序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单位组织申报工作。
2.申请人应在
3.各学院应在
4.科学技术处审核汇总后,将申请书统一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通告以及项目指南,并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书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石油化工联合基金项目,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和石油化工联合基金(B类)为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和限项规定见指南。
3.若无“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陆账户的,可将姓名、学院、职称、邮箱等基本信息通过OA或E-mail发送至科学技术处申请开通。
4.若有不明事宜,请与科学技术处或所在学院办公室联系;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怀英,电话:89739013,邮箱:wanghuaiying@cu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