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以及相关教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我校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和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单位自然基金申报组织工作;必要时可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
3.各学院应登陆信息系统对及时本单位申请人提交申请书进行审核和反馈,审核通过后各学院应将名单OA发送至科学技术处联系人;各学院应在3月10日前完成该项审核工作。
4.科学技术处将于3月12日前完成全部申请项目在线审核确认工作;通过学校审核后,申请人即可登陆系统下载正式PDF版申请书,打印1式2份并上报学院办公室,提交申请书同时需要提交相关承诺函。
5.各学院应对纸质版申请书进行再次审核工作,并在3月13日前统一报送至科学技术处,同时应报送加盖学院公章申报清单和承诺函;所有申请材料均须通过学院报送,科学技术处不接收任何个人直接递交申请材料。
6.科学技术处将在完成版本号核对、签字审核、单位用章以及整理汇总等工作后,将于3月16日统一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并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书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必须使用2015年新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往年版本学校和基金委不予受理。
2.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指南中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3.2015年度申请书全部采用在线填写方式;(1)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向所在学院申请开通账号,开通账号需提供姓名、邮箱、职称等基本信息;(2)已有系统账号的,无需重新开通,使用原有账号即可;(3)已有系统账号但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自行前往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陆页面,使用“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即可通过自行发送激活邮件找回用户名和密码;(4)若因使用邮箱已停用等原因无法找回的,可联系所在学院变更邮箱地址。
4.请申请人和学院严格遵守时间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三、基金委通告通知
1.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项目管理办法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所在学院办公室或科学技术处联系;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静娴王怀英,电话:89733253、89739013。
科学技术处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