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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学部组织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石油工程领域)进行交流与检查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王怀英  发布日期:2015-06-11 

各学院及有关项目负责人: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学部下发通知,拟组织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石油工程领域)进行交流与检查(具体通知和清单见附件12);现就我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通知本单位有关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交流与检查会。
2、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汇报交流材料并准时参会;若有不能准时参会或委托项目组成员汇报等情况,项目负责人应提交书面说明,经学院签署意见后报送科学技术处,届时学校视情况与基金委进行沟通协调。
3、请项目负责人在618日前将个人通讯录和通讯录汇总表填好并发给所在学院,由学院办公室汇总后统一发送科学技术处。
4、有不明事宜,请与所在学院或科学技术处联系;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怀英,电话:89739013,邮箱:wanghuaiying@cup.edu.cn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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