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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非集中受理期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王怀英  发布日期:2015-09-22 
 
各学院(研究院):
鉴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除每年3月份集中受理期申报外,还存在大量如重大研究计划、重大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联合基金以及各种专项基金等非集中受理期项目申报等情况。为了做好非集中受理期自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人和相关学院可随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页(www.nsfc.gov.cn),及时查看相关通知和要求。科学技术处收到相关通知后,将及时通过OA、科技处主页以及学校主页等形式转发至相关学院。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非集中受理期项目申报工作,认真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
2、非集中受理期项目申报仍实行学院和学校二级审核制度。各学院应及时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审核本单位教师提交的申请书;审核通过后,学院应将通过审核清单OA发送至科学技术处,科学技术处将依据清单进行再次审核。
3、非集中受理期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一般为:在基金委截止期前,负责人和学院至少应分别在4个和2个工作日前完成电子版提交和审核工作;学院至少应在2个工作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报送科学技术处,同时还应报送学院推荐公函和项目清单。注意:针对部分项目类别,科技处可能单独发文确定截止时间,届时请以科技处发布正式通知为准。
4、因为非集中期申报数量一般较少,时间较为分散,请申请人提交后务必电话督促学院进行审核。学院审核后,应尽快电话通知科学技术处进行审核和确认。
5、若有不明事宜,请与科学技术处或所在学院办公室联系;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怀英,联系电话:89739013,电子邮箱:wanghuaiying@cup.edu.cn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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