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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王怀英  发布日期:2016-01-22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591号),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我校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和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单位自然基金申报组织工作;必要时可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
2.请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申请书,完成编制工作后应及时通过系统提交。申请人提交截止时间由学院自行确定。
3.各学院应及时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对本单位申请人提交申请书进行审核和反馈。审核通过后,各学院应将通过名单OA发送至科学技术处联系人;各学院应在31416:00前完成本单位所有申请项目审核工作。
4科学技术处将于31616:00前按照学院上报审核通过名单的先后顺序,完成全部申请项目在线审核确认工作;通过学校审核后,申请人即可登陆系统下载正式PDF版申请书,打印12份并上报学院办公室,提交申请书同时需要提交相关承诺函。
5各学院应对纸质版申请书进行再次审核工作,并在31716:00前统一报送至科学技术处,同时应报送加盖学院公章的公函、清单以及全部项目审核明细表(具体格式3月初另行下发)和申报承诺函;所有申请材料均须通过学院报送,科学技术处不接收任何个人直接递交申请材料。
6.科学技术处在完成版本号核对、签字审核、单位用章以及整理汇总等工作后,将于318日将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基金委。
二、基金委通告通知
1.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项目管理办法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并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书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22016年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指南中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32016年度申请书仍全部采用在线填写方式;(1)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向所在学院申请开通账号,开通账号需提供姓名、邮箱、职称等基本信息;(2)已有系统账号的,无需重新开通,使用原有账号即可;(3)已有系统账号但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自行前往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陆页面,使用“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即可通过自行发送激活邮件找回用户名和密码;(4)若因使用邮箱已停用等原因无法找回的,可联系所在学院变更邮箱地址。
4.请有关申请人和学院严格遵守时间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5.申请人如有不明事宜,请与所在学院办公室联系。
 
科学技术处  
2016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