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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石油化工联合基金2016年度项目的通知

来源:项目一科  作者:王怀英  发布日期:2016-08-18 
 
各相关学院(研究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通告,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和B2016年度项目已开始接收申报。现就我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和B类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分别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2016年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拟资助培育项目35-40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60-1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石油化工联合基金B类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10项,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为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具体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2
二、申报程序
1.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单位石油化工联合基金组织申报工作。
2.申请人应在926前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 )”提交申请书;各学院应及时完成本单位申请书格式审查和初审工作。
3.通过学校审核后,申请人即可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下载PDF版申请书,打印并将申请书(12份)提交至所在学院办公室,由各学院审核汇总整理后于928日前统一报送至科学技术处,同时须报送加盖学院公章申报清单和承诺函。
4.科学技术处审核汇总后,929日将申请书统一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通告以及项目指南,并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书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石油化工联合基金项目,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和石油化工联合基金(B类)为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和限项规定见指南。
3.若无“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陆账户的,可将联系本学院科研秘书申请开通。
4.若有不明事宜,请与科学技术处或所在学院办公室联系;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怀英,电话:89739013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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