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自资助期满之日起60日内,应当向基金委提交结题报告。现就我校完成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上报结题报告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结题材料准备工作:请负责人梳理研究工作,提前准备项目有关结题材料,本年结题报告格式可能会有变动修改,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交结题报告正式通知下发后,根据填报要求在线填报结题报告,请负责人耐心等待。
2、项目相关外协项目结题工作:请负责人于2016年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项目相关外协项目的结题、拨款业务。2016年12月31日后未结题的外协项目不允许办理后续拨款业务。
3、经费决算工作:根据基金委规定基金项目经费决算截止日为2016年12月31日,决算数据以12月31日当天数据为准。由于基金经费不存在后续支出,请负责人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财务报销清理工作,包括应付未付款项等。2016年12月31日后剩余经费将作为结余资金,项目正常结题后负责人可留用两年(至2018年12月31日),请负责人注意经费使用进度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科学技术处或所在学院办公室联系;科学技术处联系人:左博文、王怀英,电话: 89739013。 科学技术处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