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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联合基金2017年度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王静娴  发布日期:2017-04-27 
 
各相关学院(研究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通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联合基金2017年度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就我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联合基金((简称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2017年度该基金重点围绕“深层超深层油气资源勘探开发”、“页岩油气与致密油气等非常规资源勘探开发”和“油气资源提高采收率”三个研究领域以“重点支持项目”和“培育项目”予以资助。具体研究领域和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单位自然基金申报组织工作。请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申请书,完成编制工作后应及时通过系统提交。注意:申请人提交截止时间由各学院办公室自定。
2.各学院应及时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对本单位申请人提交申请书进行审核和反馈;各学院应在52216:00前完成本单位所有申请项目审核工作。
3.科学技术处将于5231200前按照申请人提交和学院通过审核先后顺序,逐项完成全部申请项目在线审核确认工作;通过学校审核后,申请人即可登陆系统下载正式PDF版申请书,打印12份并上报学院办公室,提交申请书同时需要提交相关承诺函。
4.各学院应对纸质版申请书进行再次审核工作,并在5231600前统一报送至科学技术处,同时应报送加盖学院公章的公函、清单以及全部项目审核明细表和申报承诺函;所有申请材料均须通过学院报送,科学技术处不接收任何个人直接递交申请材料。
5.科学技术处在完成版本号核对、签字审核、单位用章以及整理汇总等工作后,将于525日将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基金委。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2017年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并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书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石油化工联合基金项目,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和石油化工联合基金(B类)为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其他具体申报条件和具体限项规定见附件1
3.若无“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陆账户的,可将联系本学院科研秘书申请开通。
4.若有不明事宜,请与科学技术处或所在学院办公室联系;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静娴、王怀英,电话:8973325389735062
科学技术处  
2017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