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重大项目的立项和资助工作,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面向科技界征集重大项目立项建议。
一、重大项目立项定位
1. 科学探索中具有战略意义,且我国具有研究特色或优势,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前沿性基础研究;
2. 国家经济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或对未来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或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
3. 面向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或具有广泛深远影响的科学数据积累等基础性工作;
二、立项建议书主要内容
1.建议重大项目的立项依据,特别是研究的科学意义和必要性;
2. 科学目标、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围绕解决关键科学问题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及学科交叉性;
3. 预期可能取得的突破性进展;
4. 与国家其他计划的关系。
请于7月10日前将“重大项目立项建议书”PDF格式电子版(见附件)OA至科学技术处王祎,同时,将“重大项目立项建议书”纸质材料(1份)交科学基础处A1204。
科学技术处
2018.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