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8〕106号),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我校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和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单位自然基金申报组织工作;必要时可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
2.请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申请书,完成编制工作后应及时通过系统提交。注意:(1)申请书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2)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网络填报在2019年1月15日开通,此前时间申请人可按照往年提纲准备申请材料;(3)各学院提交时间自定。
3. 根据学校对自然基金申报工作的整体安排,2019年学校将试行定期关闭“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方案。系统开放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月15日—2月28日16:00,项目负责人须在此时间段内提交申请书。第二阶段为3月4日16:00—3月11日16:00,项目负责人须在此时间段内修改、完善申请书。自3月11日16:00起,学校“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将全部关闭。
4.各学院应及时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对本单位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审核和反馈,且应在2月28日16:00—3月4日16:00前完成申请书第一轮审核工作;在3月11日16:00前完成所有申请书审核工作。
5.科学技术处将于3月11日16:00前按照申请人提交和学院通过审核先后顺序,逐项完成全部申请项目在线审核确认工作;通过学校审核后,申请人即可登陆系统下载正式PDF版申请书,双面打印1式2份,白色胶装,并上报学院办公室,提交申请书同时需要提交相关承诺函。
6.各学院应对纸质版申请书进行再次审核工作,并在3月13日16:00前统一报送至科学技术处,同时应报送加盖学院公章的公函、清单以及全部项目审核明细表(具体格式将于3月初另行下发)和申报承诺函;所有申请材料均须通过学院报送,科学技术处不接收任何个人直接递交申请材料。
7.科学技术处在完成版本号核对、签字审核、单位用章以及整理汇总等工作后,将于3月15日将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基金委。
二、基金委申报通告、指南及管理办法
1.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index.html,请申报人随时关注基金委主页:http://www.nsfc.gov.cn/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项目管理办法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
三、注意事项
1.2019年项目申请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指南中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基金委后期核定。
2.2019年度申请书全部采用在线填写方式;(1)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向所在学院申请开通账号,开通账号需提供姓名、邮箱、职称等基本信息;(2)已有系统账号的,无需重新开通,使用原有账号即可;(3)已有系统账号但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自行前往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陆页面,使用“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即可通过自行发送激活邮件找回用户名和密码;(4)若因使用邮箱已停用等原因无法找回的,可联系所在学院变更邮箱地址。
3.2019年基金委对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为了确保上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版本的一致性,2019年我校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在申报时只需提交1本完整的纸质材料。请同时准备另一份签字盖章页自行保存,待项目批复立项后按具体要求装订上交。
4.申请人如有不明事宜,请与所在学院科研秘书联系。
科学技术处
2019年1月3日
附件1:申报承诺函.doc
附件2: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