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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知

来源:科研与设备处  作者:郭慧  发布日期:2010-01-05 

各相关院系及老师:

201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已经开始,请有意申请的教师登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2010年项目申报所需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等。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1310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二、申报范围

涉及23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0年试行版)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国家社科基金于2009年正式增设管理学科,并于2010年开始受理课题申报。侧重资助我国经济社会管理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发展中国特色的管理学理论。

三、资助额度

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0万元,一般项目12万元,青年项目10万元。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课题指南》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请人可在相关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符合《课题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自选课题也可以申报。应用经济学科由于内容比较宽泛,原则上要按照《课题指南》规定条目申报,一般不受理自选课题申报。

2、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并按《项目申请书》“填表说明”的有关要求签字、盖章。

3、请各申请人员于201033之前将1份申请书和活页初稿报送至科研与设备处项目科,经科研与设备处审核无误后再将申请书和活页一式7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报送至科研与设备处,请各老师注意申请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联系人:郭慧, Email: guohui@cup.edu.cn

科研与设备处

20101月5日